2008年1月24日 星期四

能力

我喜歡這樣的文字,因為乾脆。我喜歡乾脆俐落的人,而我,算得上俐落算不上乾脆。那卻不是一種程度問題,只是我是這樣而不是那樣的。



台灣的網路作家飄逸芬芳跟我年紀相約,是不是因為床伴比我多上兩三打,就比我看得通看得透?



可我還真喜歡看她寫的文字,現在,沒人寫兩性文章都是通篇情愛的了,這才是現實的戀愛。




「行為能力」 ~飄逸芬芳



我一直認同,戀愛,基本上是一個人能決定的事。



所以,我從來都不認為「我無法」、「無力」、「明明知道但做不到」……這種說詞應該得到同情,除非當事人也認同另一個當事人「無法」、「無力」、「明明知道但做不到」。



甲女的「我知道不該愛他但我做不到」如果值得同情,乙男的「我知道花心不對但我改不過來」也就相對成立,這不是兩碼子事,根本是同一回事,因為,這就是兩個成年人以「自己沒有行為能力」為不當行為辯解的標準模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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