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7月16日 星期三

寫給B的信

親愛的B,


應怎麼說呢?無數無數次,我只走在街上、或在家中發呆、或在夢中遊離,我都在想,如果某天再碰上了你,那會是怎樣光景。無數無數次,走過街角驚鴻一瞥那跟幾年前的你相像的身影或側面,我都心一慌,皺著眉跟上去。那麼多次不必要的期望,換來固然是反覆的失望,我甚至連你是不是在港也不知道。或者你已在澳洲或美國定居,或會有個外藉的妻子,也許生了一兒半女。我不知道。我只是讀過,有人寫說,原來有時你祈禱得夠用力,上帝偶然也會應允你的禱告。雖然我不祈禱,但我的確是想得很用力的。想你,想再次見到你,想重新認識你。然而慾望都虛無,如果更不踏實地去想世上真有神仙的話,我想你定會是三個願望中最重要的一個。我只想得到再見你一次的機會,那我就心滿意足了。我仍想看你笑起來彎彎的、睫毛長長的眼睛,慵懶的微笑,睡眼惺忪的表情。有時我想像只倚著你,去海邊坐上一個下午,你會瞇著眼的問我「你不熱嗎?」,我會索性閉上眼讓陽光灑在面上然後用力的搖頭,我們都笑了。將來怎樣也不緊要,這些年來你我身邊的他們她們也可跳過掉。如果這幾年都要變成空白的話,任我只孤獨的活過這些年頭,只要靠近你,就能把缺失的都填滿。


這些日子以來,我常質疑何謂愛。那些細水長流、那些嘻笑浪漫、那些激烈動情、那些溫柔和諧,我從不說我愛過誰,也不確定誰愛過我。愛是甚麼,變了質又如何。只是友人問起,我只能說,這一輩子活到現在,我只確定我愛過你。從第一眼起,到我用力記下的最後一眼。那些遍佈在我家的點滴,那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的約會。你手心的暖、你閃動的眼神、你的口香糖、你的一切。我不曾記掉,也忘不掉,正如我每次行經銅鑼灣地鐵站,我都無法不去想,那天你我相約時代卻在那扶手電梯上提早相遇了。我驚喜地笑,你一貫地露出漫不經心的笑容。那時我既為首次的約會而興奮,也為著快要面臨的別離而傷心。我矛盾的看著你,你淺啡的眼珠微微向上,你在想午餐去吃甚麼,我知道,我就知道你在想。


有時我問自己,如果能再見你,我能放棄甚麼。又或,有何不可放棄。我在想,如果我能把答案說出來,是否那朝一張開雙眼,就能,看見你、一伸出雙手,就能,觸摸你。如果是的話,請你讓我知道,因為,答案早已刻在心上,只差在,不曾言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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