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手食指第一節,有一條疤痕。
疤痕好久了,約在七歲時弄的傷口,深到差不多把我的食指割成左右兩半,成一隻,開叉的食指。
短短的只縫了,三針,十五分鐘。
曾經很痛很痛,多少年日遠去,都木然淡漠了。
然後某一天,我用力的要拿起甚麼,不小心對得準極地,壓落那個傷疤。無情力,忽然痛得不像話,不是壓到左手姆指中指無名指尾指的那種痛,也不是壓到右手姆指食指中指無名指尾指的那種痛,是壓到傷口的痛。痛得我快要大叫,原來肌肉的記憶,比腦中的更頑強,那肌肉一輩子都會記得它受過傷,一觸及痛感,立即回朔記憶,像在叫喚:「你曾經這樣傷害我!」
看來肌肉,都是天蠍座的。
有些傷有些痛,我們都以為自己跨過去,我們強迫自己像Orpheus一樣不要回頭,一回頭,所做的努力都灰飛煙滅。但某年某日,一不在意踏中地雷,我們從美夢中驚醒,但怕那份感覺,仍是無助又原地踏步的。
是故,昨晚我聽著「木紋」,衣衫淚濕。
2 則留言:
嘩,請容許我爛口。妳寫手指,真係好撚痛,睇字都覺驚。
真厲害,短短的文字,由外到內的痛,精彩(忽覺我好像在幸災樂禍)。
親愛的陌生人sounds like幸災樂禍,但可以啦,畢竟痛的剖白被形容為精彩,也是種帶點被虐味道的光采。
說實的,真的好x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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